简要版|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干货要点
发布日期:2021-09-3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意见要求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五类人才,并从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激励保障举措。
小编特将其中的干货要点进行精选摘录,供各位朋友更好更快地把握好意见精神。
2.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
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参加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认定
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继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
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
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完善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职称晋升和倾斜政策
完善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专业人才扶持政策
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业师生、体育科研人员参与乡村体育指导志愿服务。
支持熟悉乡村的首席规划师、乡村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及团队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人文风貌引导
实施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培育修路工、水利员、改厕专家、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
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健全从乡镇事业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
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明确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
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
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录政策,适当降低门槛和开考比例
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里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
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
支持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就地就近接受职业高等教育
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到村任职,落实选调生一般应占本年度公务员考录计划10%左右的规模要求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
持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
依法依规划分农村经营管理的行政职责和事业职责,建立健全职责目录清单
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通过安排专兼职人员等途径,充实农村经营管理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仲裁员等级评价制度
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纳入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完善评价标准
支持高科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政策在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落户
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鼓励地方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发放补贴
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加快培养拔尖创新型、复合应用型、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
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现有涉农专业,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
引导综合性高校拓宽农业传统学科专业边界,增设涉农学科专业
支持职业院校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开发技术研发平台、开设特色工艺班,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留守妇女等报考高职院校,可适当降低文化素质测试录取分数线
3.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养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
以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为主体,加强对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团组织书记等乡村干部队伍的培训
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
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
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合作,按规定为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订单式”培养专业人才。
鼓励地方整合各领域外部人才成立乡村振兴顾问团,支持引导退休专家和干部服务乡村振兴
落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要求
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在基层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鼓励地方通过建设人才公寓、发放住房补助,允许返乡入乡人员子女在就业创业地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解决好返乡入乡人员的居住和子女入学问题
4.健全鼓励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激励制度。
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及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积极开展统筹使用基层各类编制资源试点,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推广城乡学校共同体、乡村中心校模式
加强县域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鼓励实行“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
组织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评价
探索“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符合条件可直接认定相应技能等级
探索推行技术标准、专题报告、发展规划、技术方案、试验报告等视同发表论文的评审方式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将干部培养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选优配强涉农部门领导班子和市县分管乡村振兴的领导干部,注重提拔使用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农村工作干部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注重支持各类乡村人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
完善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建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吸引城乡人才留在农村
每年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